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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离

【瑞安】邻居家有个特别的孩子

学pa。逻辑混乱,文笔弱智。第一次写凹凸同人,极度OOC,各种我流瑞安,阅前请有个心理准备

安迷修的邻居家里有个特别的孩子,名字叫格瑞。
格瑞比安迷修小一些,大概小他一两岁,比他低一个年级。听说格瑞幼年时便父母双亡,被金的父母收养,于是一直住在了金——也就是安迷修的邻居——家里。
要说特别,最特别的地方大概就是格瑞那有别于同龄人的沉着性格。
还有就是和安迷修一样被同学戏成为发胶杀手的发型。
——在此之前,安迷修不得不提前声明:他的发型绝对没有浪费太多发胶!
至于格瑞,他就不知道了。
……
咳,回到正题。
其实安迷修也不是从一开始就注意到格瑞的。他注意到格瑞,是在他初二的某一天,那时他因为少年特有的中二正义感,总是用“最后的骑士”这个自称以守护校园和平为由去惩治校内的不良少年——说是惩治,其实也就是和那些不良少年打一架,变成他们的“大哥”之后让他们不要再打架罢了。
过了中二期的安迷修在回忆起那段日子时仍会感到羞耻,但“最后的骑士”这个称号倒变成了他的网名并且一直使用着。
继续说说那一天。
安迷修难得遇见了一个打不过的对手,对方名叫雷狮,身边还有三个帮手,那几个人自称是海盗团——虽然他们学校所在的地方甚至连临海都算不上。
以一敌多。这种做法本身就有点蠢,更何况光是雷狮一个人就能和安迷修打得不分上下,别提他还带着三个帮手。
当时的安迷修已经可以说是被打得奄奄一息了,他喘着气靠在墙上,嘴里泛着血腥味,手和脸上的伤口也都在向他的大脑传递着疼痛信号。他内心斟酌应该用什么话来说服雷狮一众,但话还没想好,他就听见一个声音:
“住手。”
雷狮一众与安迷修的注意力自然转移到了这个突然插入两方争斗的声音中。安迷修眯了眯眼,最先看到的是个芦荟一样的发型,正想着觉得有些眼熟,等到来者走进了,他才意识到他确实眼熟这个芦荟发型的主人。
他记得这个人是叫格瑞,不久前的开学典礼上还作为优秀新生代表发言了。
不过他搞不懂格瑞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还要对这件事插一脚。
“我凭什么要住手?”雷狮笑了一声,用理所当然的语气反问格瑞。
格瑞道:“不凭什么,他是我邻居。”
这话说的让安迷修都怔了怔,毕竟他从没有注意到格瑞就住在他的邻居——他还是记得自己家的邻居是从来没有换过的。
雷狮又笑了一声,道:“邻居啊!要不你干脆就和他一起进个医院,然后继续做邻居怎么样?”说完就挥起拳头向格瑞冲过去。
然后安迷修目瞪口呆地目睹了格瑞反杀的全过程。
说是反杀其实有点太过火,准确来说,格瑞是把雷狮一众人压制住了,然后扶着安迷修离开的。
然后安迷修才发现格瑞的确是住在自己邻居家的事实——只不过也是在差不多半年前才被邻居家的夫妻收养。
借此机会,安迷修开始与格瑞变得熟络起来。

三年后,安迷修上了高二,格瑞也就读了安迷修所在的高中。金因为就读年龄不符合规定,多留了一级,听说了这件事的安迷修还没忍住笑了一会才安慰起金不满的情绪。
“不能和金一起上高中,是不是觉得很可惜啊!”开学典礼后,安迷修在与格瑞约饭时对格瑞说。
“不会,”格瑞回答得冷静,“和你在同一所高中,也不算可惜。”
安迷修笑了,捋捋头发说:“看不出来你有那么喜欢我啊!”
格瑞道:“嗯,确实挺喜欢的。”

我也不知道该tbc还是end。

瑞安,好吃,谢谢带我入坑的神仙,这是我微不足道的党费(双手奉上)写得短,有点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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